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阶段性文件
基本信息
| 文号 | 食安办发〔2026〕4号 | 法规名称 | 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 |
| 发布日期 | 2026-09-18 | 实施日期 | 2026-09-18 |
| 废止日期 | 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
| 法规文本 |
下载(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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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链接 |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xds/art/2026/art_85d64c0326ab4cae86433d44b1447c27.htm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