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执行日期问题的复函部分有效
基本信息
| 文号 | 食药监办特食管函〔2017〕466号 | 法规名称 | 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执行日期问题的复函 |
|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 发布日期 | 2017-07-13 | 实施日期 | 2017-07-13 |
| 废止日期 | 状态 | 部分有效 | |
| 部分失效日期 |
2017-11-1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 2017年第139号,其中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过渡期进行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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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文本 |
下载(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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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链接 | http://samr.cfda.gov.cn/WS01/CL1605/174811.htm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