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动态
首页 / 标准法规 / 法规动态

海关总署关于202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已经废止

基本信息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3号
法规名称
海关总署关于202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12-03
实施日期
2020-12-03
废止日期
2024-12-20
状态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11
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生效日期生效日期生效日期
部分实施日期
部分实施日期部分实施日期部分实施日期
部分失效日期
部分失效日期部分失效日期部分失效日期
法规文本
下载(中文)
概要
概要概要概要概要
修订单
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3号 法规名称 海关总署关于202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12-03 实施日期 2020-12-03
废止日期 2024-12-20 状态 已经废止
法规文本

下载(中文)

来源链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wg/202101/202101030331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