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公告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 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4号 | 法规名称 |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公告 |
|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 废止日期 | 状态 | 现行有效 | |
| 法规文本 |
下载(中文)
下载(中文,非首次进口乳品检测项目(2021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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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链接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4122618/index.html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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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5日《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原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53号)、2015年1月8日《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同时废止。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