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对邓某会、邓某孟、尧某志、朱某红、唐某丙、钟某生某等6人给予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以上6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2023年底,邓某会、邓某孟、尧某志、朱某红、唐某丙、钟某生6人销售“德国小钢炮”“德国黑金刚”“金枪不倒”“黄金肾宝片”等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食品,西地拉非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所列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金堂市场监管局查获以上案件后,依法移送金堂县公安局进行侦查。
2024年10月,金堂市场监管局接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以上6人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刑罚。为此,金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6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