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牢消费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供优质维权服务,打造放心消费环境,为提振消费信心、守护社会和谐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盘锦市大洼区永利优选超市夸大食品性能、功效虚假宣传案
2024年2月,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盘锦市大洼区永利优选超市夸大其经营的雪莲虫草精(食品)性能、功效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匿名举报,称盘锦市大洼区永利优选超市涉嫌虚假宣传。经调查,该超市通过团购鸡蛋、发放鸡蛋挂面等方式吸引老人到店,为老人播放“康达养生堂”节目视频进行会销,讲述各种草药功效,暗示消费者“雪莲虫草精”含有相关成分,并列举患者病历,声称喝了“雪莲虫草精”对相关疾病有疗效。经核实,该超市经营的“雪莲虫草精”为食品,并不具备相关疾病治疗功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沈北新区雅森生鲜肉经营部销售掺假掺杂食品行为案
2024年8月27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北新区雅森生鲜肉经营部销售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没款共计9042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5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暗访情况线索,发现沈阳市沈北新区雅森生鲜肉经营部存在涉嫌用马肉冒充驴肉销售的行为。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销售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阜新市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阜新市彰武县大冷聚林药房销售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案
2024年6月14日,阜新市彰武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彰武县大冷聚林药房销售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没款5162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珠峰牌钙维生素D片(腿抽筋佳选)4盒、珠峰牌钙维生素D片(手足麻木佳选)6盒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2日,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交线索,发现彰武县大冷镇聚林大药房涉嫌销售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经调查,彰武县大冷镇聚林大药房经营的钙维生素D片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执法人员对上述食品依法采取扣押措施。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销售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