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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栀子油等2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2-05
类别:国内政策信息
摘要:2026年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栀子油等22种“三新食品”。新食品原料栀子油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香玉牡丹花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褐藻寡糖推荐食用量≤4 克/天(以褐藻寡糖含量 90.0 g/100 g 计,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 YLGB-1496批准列入《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GB 31639),同时克罗诺杆菌属不得检出(/100 g),亚麻荠籽油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包括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葡糖异构酶(木糖异构酶)、脱氨酶、蔗糖 1-果糖转移酶(又名果糖基转移酶)。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使用范围包括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使用量为0.06-0.28 g/L(以纯品计,以即食状态计,粉状产品按冲调倍数折算使用量),当与 2’-岩藻糖基乳糖、乳糖-N-新四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果糖、多聚果糖、棉子糖混合使用时,该类物质总量不超过64.5 g/kg。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扩大使用范围至饮用纯净水、其他类饮用水,结冷胶扩大使用范围至稀奶油,上述食品添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膨润土扩大使用范围至淀粉糖(仅限抗性糊精)加工工艺。增补质量规格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添加剂大茴香脑(合成法)、食品营养强化剂 2’-岩藻糖基乳糖、食品营养强化剂乳糖-N-新四糖。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硫酸钙扩大使用范围至塑料:聚乳酸(PLA),最大使用量20%,添加了该物质的 PLA 塑料材料及制品不得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仅限一次性使用,使用温度不得高于 70℃,时间不得超过 2h。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芥酸酰胺扩大使用范围至塑料:聚氯乙烯(PVC),最大使用量2.7%,添加了该物质的 PVC 塑料材料及制品使用温度不得高于 126℃,不得用于接触乙醇含量超过 50%的食品和含油脂食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新品种包括异辛酸钴。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包括聚 2,5-呋喃二甲酸乙二醇酯、丙烯酸乙酯与甲基丙烯酸和苯乙烯的共聚物、1,3-苯二甲酸与 1,4-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癸二酸和 2,2-二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栀子油等5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等11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硫酸钙等6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1.栀子油等5种新食品原料.pdf

2.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pdf

3.硫酸钙等6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2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链接:https://www.nhc.gov.cn/sps/c100088/202602/e40bebee31094d12aaad02043bf849a5.shtml